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乡镇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统筹管理辖区内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
3、督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稽核工作。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和参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对社会保险金领取和遗属待遇领取资格进行调查认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
5、加强劳动力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
6、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7、 做好与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相关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其它劳动保障事务。
2、指导企业开展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统筹管理辖区内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
3、督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稽核工作。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和参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对社会保险金领取和遗属待遇领取资格进行调查认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
5、加强劳动力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
6、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7、 做好与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相关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其它劳动保障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