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民房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民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全面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
三、调查掌握全镇经济发展工作动态,做好经济建设及其有关工作。
四、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本镇企业、村办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计划,为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提供服务。
五、负责村镇规划建设、乡镇(村)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镇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查出隐患进行整改。
七、负责全镇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镇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交通建设的宣传教育,编制本镇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交通建设的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本镇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做好污染源的现场环境监察。
八、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整改重大消防隐患。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负责人:马 升
联系电话:13592084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