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防治指导;负责新品种的引进、实验示范、宣传推广;负责田间技术指导,作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中低产田改造、测土配方施肥;负责收集整理农业相关信息;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实施;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
三、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小麦、玉米建立保险,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产业化贷款贴息审报、申报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与两项制度建设;负责扶贫产业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扶贫贷款贴息审报、申报工作。
五、负责畜禽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动物防疫控疫,农机安全管理。
六、负责农机技术推广,新机具推广,农机信息服务,农经信息服务。
七、负责组织阳光工程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农业适用新技术培训。
八、负责林业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护林防火、抗旱防汛等日常工作。